合同法的履行抗辩权有哪些
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,对抗对方请求权的一种权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规定,合同履行抗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1. 同时履行抗辩权 :
当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时,应当同时履行。
在对方未履行前,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。
如果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,一方可以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。
2. 先履行抗辩权 :
当合同双方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时,先履行方未履行前,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。
如果先履行方履行不符合约定,后履行方可以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。
3. 不安抗辩权 :
当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,可以中止履行。
中止履行后,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,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。
这些抗辩权的行使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。需要注意的是,抗辩权的行使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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